健保補充保費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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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率為 2.11%,適用高額獎金、兼職薪資、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六類所得。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單次給付達20,000 元即整筆計費;單次給付超過1,000 萬元的部分免扣。

例:領到 5 萬元股利(達 20,000 元門檻),補充保費 = 50,000 × 2.11% =1,055 元,再用下方工具帶入實際類別與金額計算。

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115 年度適用。

高額獎金請填「本次獎金金額」,其餘五類請填「單次給付金額」

請選擇所得類別

試算結果

補充保費

—元

計費基礎

—元

已套用該類別門檻判定與 1,000 萬單筆上限。

六類門檻對照表

類別起扣門檻信心度
高額獎金費基=本次給付金額與「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 4」之部分,兩者取小高
兼職薪資所得單次給付達當月基本工資(29,500 元)→ 全額計收高
執行業務收入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 → 全額計收高
股利所得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 → 全額計收高
利息所得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 → 全額計收高
租金收入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 → 全額計收高

注意:兼職薪資所得的門檻是「當月基本工資」,不是 2 萬元;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這四類才是單次給付達 2 萬元起扣。各類門檻已用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原文與健保署 115.01 版手冊核對,實際以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為準。

本頁試算在瀏覽器本機完成、不會上傳任何輸入資料。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補充保費以中央健康保險署核定為準。

依據 115 年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

補充保費 2.11% 怎麼算?六類所得、起扣門檻與免扣情形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費率是 2.11%,高額獎金、兼職薪資、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這六類所得才會被扣。兼職薪資單次給付達當月基本工資(115 年度 29,500 元)才扣;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單次給付達 2 萬元才扣;高額獎金只扣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單次給付超過 1,000 萬元的部分一律不計。達到門檻是整筆計費,不是只算超過的部分。

補充保費六類所得,各自從多少錢開始扣?

六類所得共用 2.11% 費率,但起扣的方式不同,最容易搞混的是兼職薪資和其他四類。下表是 115 年度的對照,法源是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與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兩處都已在 2026-11-02 開全國法規資料庫原頁核對。

115 年度補充保費六類起扣門檻
所得類別起扣規則
高額獎金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
兼職薪資單次達基本工資 29,500 元,整筆計費
執行業務收入單次達 20,000 元,整筆計費
股利所得單次達 20,000 元,整筆計費
利息所得單次達 20,000 元,整筆計費
租金收入單次達 20,000 元,整筆計費

各類單次給付超過 10,000,000 元的部分免扣。

兼職薪資為什麼不是 2 萬元?算一筆看看

辦法把「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另立一條: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的基本工資就免扣。所以兼職薪資看的是基本工資 29,500 元,不是 2 萬元。健保署手冊的例子是兼課鐘點費每次 30,000 元,因為超過基本工資,每次扣 633 元(30,000 乘以 2.11%);同樣金額若是定存利息,單次達 2 萬元,也是扣 633 元,而儲簿利息單次 1,500 元沒到門檻就不扣。

基本工資調整時,兼職薪資的門檻會跟著變。116 年度基本工資審議會已有決議,但勞動部頁面寫的是陳報行政院核定,尚未看到核定公告,所以 116 年度的新門檻先不寫,公告後再更新。

誰負責扣?個人給我利息或租金也會扣嗎?

扣繳的人叫「扣費義務人」,指的是所得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人,例如公司、機關、學校,股利則由發放的公司扣。依健保署手冊的對照表,付租金的房客如果是個人,不會扣;房客是機關、團體、事業或執行業務者,而房東是投保的保險對象時,才會被扣。利息也是同一個邏輯:給付人是個人而非扣繳義務人時不扣。股利除了補充保費,還有所得稅要選合併或分開計稅,可看股利稅制擇優試算;薪資的其他扣款見薪資實領試算。

哪些人或哪些錢可以免扣?

辦法第 4 條第 2 項列了免扣的情形:單次給付超過 1,000 萬元的部分;雇主或自營業主已經計入投保金額的股利;第 5 類被保險人與沒有投保資格的人;第 2 類被保險人的薪資;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以及中低收入戶等弱勢身分單次領取未達基本工資者。最後一項要在領款時提出證明,扣費義務人才能免扣。

費率不是一直都是這個數字:2013 年起是 2%,2016 年起 1.91%,2021 年起至今 2.11%。

聽說要改成年度結算,現在怎麼算?

2025 年 11 月曾有人提出把利息、股利、租金改成年度結算的構想,隨後行政院與衛福部表示暫緩。本站沒有取得官方新聞稿,只能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為準:目前仍是單次給付達門檻就扣,沒有任何年度結算的施行日期可寫。若之後正式修法,會在這一頁更新並寫進更正紀錄。

哪些情況不適用補充保費的六類規則?

本頁談的是一般所得被「扣」補充保費的規則。薪資所屬投保單位每月給付的正常薪資已用投保金額計算一般保險費,不屬於這六類;雇主端另有「投保單位每月薪資總額與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要計算,這是投保單位的責任,不在這個試算的範圍。外國公司股利是否扣補充保費,官方未明列,請洽健保署。

該扣沒扣,或扣錯了會怎樣?

責任在扣費義務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85 條,未依規定扣繳時,保險人得限期令其補繳,並按應扣繳金額處 1 倍罰鍰;沒有在限期內補繳,處 3 倍罰鍰。健保署手冊的例子是應扣 21,100 元的案件,限期內補繳要罰同額,逾期則罰 63,300 元(3 倍)。領款的人若覺得被多扣,可向給付單位查證所得類別和金額,不確定時以健保署的認定為準。

指南內容最後查證日:2026-11-02(數字依據列在下方「資料來源與依據」)

怎麼算的?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六類所得共用費率 2.11%,但起扣門檻依類別分兩種規則:高額獎金(所屬投保單位全年累計發放)費基=「本次獎金金額」與「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 4 之部分」兩者取較小值,避免分次領取獎金時重複課到先前已計費的部分;兼職薪資、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這五類則是「單次給付達門檻即整筆全額計收」,未達門檻完全免扣。

門檻部分要特別留意:兼職薪資所得的門檻是當月基本工資(115 年度 29,500元),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這四類才是 2 萬元,兩者不可混用。這是全民健康保險法對薪資類另訂「未達基本工資之薪資收入免扣」排除條款的結果。

共同規則:不論哪一類,單次給付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萬元的部分一律免予扣取,計費基礎最高以 1,000 萬元為限。補充保費金額一律四捨五入到整數元。

資料來源與依據

最後核對日期:2026-11-02

常見問題

兼職薪資的起扣門檻是 2 萬元嗎?

不是,這是最常搞混的地方。兼職薪資所得(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的起扣門檻是「當月基本工資」(115 年度 29,500 元),只有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這四類才是單次給付達 2 萬元起扣。法規對薪資類另外訂有「未達基本工資之薪資收入免扣」的專屬排除條款,所以不能套用 2 萬元門檻去估算兼職薪資的補充保費,這個門檻已用辦法第 4 條原文與健保署 115.01 版手冊核對,實際仍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高額獎金要怎麼算?是全部獎金都要扣嗎?

不是全額計費。高額獎金指單一投保單位全年累計發放的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 4」的部分才要扣補充保費,未超過的部分完全不計費。例如當月投保金額 4 萬元,全年獎金門檻就是 16 萬元,若全年累計領了 20 萬元獎金,只有超出的 4 萬元要計費,不是整包 20 萬元都要扣。要留意的是分次領取獎金時,費基是「本次獎金金額」與「累計超過門檻的部分」兩者取較小值——不會拿全年累計去重複套用門檻,導致同一筆獎金被扣兩次以上。

其他四類(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為什麼是「達門檻就整筆計費」?

這點與高額獎金不同,也容易搞混。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這四類,是「單次給付金額只要達到 2 萬元,就整筆金額全部計費」,不是只對超過 2 萬元的部分課徵;如果單次給付沒有達到 2 萬元,則完全免扣。只有高額獎金是「僅對超過部分課徵」的例外規則。

單筆金額很大的話,補充保費有上限嗎?

有。六類共用同一條上限規定:單次給付金額超過新台幣 1,000 萬元的部分,免予扣取補充保費,也就是計費基礎最高只會算到 1,000 萬元,超過的部分不會再累加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