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試算

免登入・本機計算・資料不上傳

土地增值稅按「漲價總數額」以三級超額累進課徵,一般用地稅率20%/30%/40%(持有超過 20/30/40 年可減徵),自用住宅用地符合要件者適用單一10% 優惠稅率。

例:第 1 級(漲價未達原地價 100% 部分)固定 20%,持有越久第 2、3 級稅率與速算係數越低、40 年以上減徵最多;請先算好漲價總數額與原規定地價,再用下方工具帶入計算。

依據:財政部(土地稅法),115 年度適用。

申報移轉現值-(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物價指數調整)-土地改良費用,請自行算好填入

如需物價指數調整,請自行乘算後再填入

影響第 2、3 級速算係數,自用住宅不受影響

選了自用住宅就必填,用來拆分優惠稅率適用比例;不填無法計算

試算結果

應納土地增值稅額

適用級距/稅率

漲價率

其中:自用住宅合格面積部分稅額

其中:超過面積上限部分(一般稅率)稅額

試算小提醒

  • 歷年物價指數調整表不在本站查證範圍內,「原規定地價/前次移轉現值」請自行依公告指數調整後再填入,本頁不提供指數表。
  •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套用在都市土地未超過 3 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 7 公畝的部分,超過的面積比例仍按一般累進稅率課徵;本頁依填入的土地面積自動拆分兩部分。
  • 自用住宅「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的房屋所有權、戶籍登記、持有與出租等其他要件較細,本頁只做稅率試算與條件說明,不做資格判定,實際適用資格請洽地方稅稽徵機關確認。
  • 持有年限、漲價率若剛好落在級距或年限邊界,建議實際申報前再以主管機關核定為準。

本頁試算在瀏覽器本機完成、不會上傳任何輸入資料。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應納稅額以主管機關(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為準。

依據 115 年度・財政部(土地稅法)

怎麼算的?

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先算漲價率 = 漲價總數額 ÷ 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再依三級累進稅率、用速算(累進差額)公式算出稅額:漲價率未達 100% 為第 1 級,稅率 20%;100% 以上未達 200% 為第 2 級,稅額 = 漲價總數額 × 30% - 原地價 × 10%;200% 以上為第 3 級,稅額 = 漲價總數額 × 40% - 原地價 × 30%(以上為持有未滿 20 年之係數)。

長期持有減徵:持有超過 20 年、30 年、40 年,第 2、3 級的稅率與速算係數依序調降——第 2 級 20 年以上為 28%/8%、30 年以上為 27%/7%、40 年以上為 26%/6%;第 3 級 20 年以上為 36%/24%、30 年以上為 34%/21%、40 年以上為 32%/18%。第 1 級固定 20%,不受持有年限影響。

自用住宅用地(土地稅法第 34 條):符合「一生一次」四要件者,適用單一 10% 稅率,但只限都市土地 3 公畝、非都市土地 7 公畝以內的部分——超過面積上限的比例仍按一般累進稅率課徵,本頁依填入的土地面積自動拆分為兩段合計。另有「一生一屋」加碼條款,要件更嚴但不受一次限制,面積上限也較小(都市 1.5 公畝、非都市 3.5 公畝,本頁不代為判定資格)。稅額一律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常見問題

「漲價總數額」跟「原規定地價」要去哪裡查、怎麼算?

漲價總數額=申報移轉現值-(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 × 公告物價指數調整)-土地改良費用等法定扣除項;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可查土地所有權狀、地價謄本或向地政機關申請。歷年物價指數調整幅度需另外查財政部最新公告,本頁不內建指數表,請自行算好「漲價總數額」與「原規定地價」兩個金額後再填入試算。

三級累進稅率是怎麼分的?

依漲價總數額佔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的比率分三級:未達 100% 課 20%;100% 以上未達 200% 的超過部分課 30%;200% 以上的超過部分課 40%。實務用「速算(累進差額)」公式一次算出稅額,不用真的分段相加。

持有越久,土地增值稅會比較少嗎?

會。持有超過 20 年、30 年、40 年,第 2、3 級的稅率與速算係數會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第 5~7 項調降(第 1 級固定 20%,不受持有年限影響)。持有越久、減徵幅度越大,40 年以上減徵幅度最大。

自用住宅用地的 10% 優惠稅率,誰可以用?

符合土地稅法第 34 條「一生一次」要件:地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出售前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出售前 1 年內土地或房屋未曾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以一次為限。都市土地限 3 公畝、非都市土地限 7 公畝以內部分適用。另有「一生一屋」加碼條款,要件更嚴(持有與設籍需滿 6 年、出售前 5 年未出租營業),但不受一次限制,面積上限也較小(都市 1.5 公畝、非都市 3.5 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