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循環利息試算
免登入・本機計算・資料不上傳
只繳最低應繳金額,要多久才能還完?本頁依金管會規定的最低應繳組成(前期未清償帳款 5% + 當期一般消費 10% + 當期利息)逐月模擬並結轉帳齡,算出還清月數與總利息。
兩個關鍵細節:一,當期刷的錢只有「當期」算 10%,沒繳完的部分下一期就變成前期未清償帳款、比例掉到 5%,還款速度腰斬;二,只要你還在刷卡,新增消費會被計進最低應繳,餘額可能一直卡在某個水位、甚至不減反增。這兩點本頁都逐期算給你看。
依據:銀行法第 47-1 條(利率上限 15%)、金管銀票字第 10340001781 號令(最低應繳組成),查證日 2026-07-27。
只繳最低應繳試算
—
依金管會最低應繳規定(前期未清償 5% + 當期一般消費 10% + 當期利息)逐月結轉模擬
—元
—元
前 12 期還款明細(只繳最低應繳)
| 期別 | 期初餘額 | 當期新增消費 | 當期利息 | 前期未清償 5% | 當期消費 10% | 最低應繳 | 期末餘額 |
|---|---|---|---|---|---|---|---|
| 第 1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2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3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4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5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6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7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8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9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10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11 期 | — | — | — | — | — | — | — |
| 第 12 期 | — | — | — | — | — | — | — |
最低應繳 = 當期利息 + 前期未清償帳款 5% + 當期一般消費10%(依金管會最低應繳規定,來源見下方)。留意「期初餘額」這一欄:上一期沒繳完的當期消費,這一期就結轉成前期未清償帳款,比例從10% 降到 5%,還款速度跟著腰斬。此 CSV 在你的裝置上產生,不會上傳到任何伺服器。若只繳最低應繳長期還不完,下載內容會是模擬上限(600 期)內的完整期數。
「全額計息」是誤解,官方規則是「未清償餘額」計息
官方規則原文(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
「已付款項應依序抵沖當期帳款中之費用、利息、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並就抵沖後之帳款餘額,計付循環信用利息。」不得記載事項第四點:「契約中不得記載將當期消費帳款計入當期本金計算循環信用利息。」
本站推論(非官方逐字結論)
因為還款抵沖順序把「新增消費本金」排在最後一位,只要當期沒有全額繳清、只繳最低應繳,繳的錢幾乎都被拿去沖抵舊帳款和利息,新增消費本金幾乎沒被沖到——導致實務效果很接近坊間說的「全額計息」,但法律機制上仍是「未清償餘額計息+抵沖順序」。兩者只有在「當期有實際部分繳款超過最低應繳」時,算出來的金額才會出現差異。
參考:6 家銀行現行循環利率區間(查證日 2026-07-27)
這張表會隨銀行公告與基準利率調整,僅供參考,請以各行最新公告為準,不代表你的卡片實際利率。
本頁試算在瀏覽器本機完成、不會上傳任何輸入資料。採「按月模擬、平均月天數」概算,非逐日精確計息,實際帳單金額以發卡銀行計算為準;試算結果不構成理財或還款建議。
怎麼算的?
只繳最低應繳的模擬不是封閉公式,是逐月迭代:每月利息 = 期初未清償餘額 × 年利率 ÷ 365 × 當月平均天數(單利按日計息,除數 365 為多家銀行官網一致採用之實務標準,非法規逐字明文;當期新增消費當期不計息);最低應繳 = 當期利息 + 前期未清償帳款 × 5% + 當期一般消費 ×10%(兩塊分別算再相加,不是二選一);期末餘額 = 期初餘額 + 利息 + 新增消費 − 最低應繳,而且期末沒繳完的部分下一期全數結轉為「前期未清償帳款」——這就是為什麼你選「當期新增一般消費」時,只有第 1 期是10%,第 2 期起就降為5%。之所以不能用年金公式一次算出,是因為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本身會隨餘額與帳齡變動,屬於隨時間變化的差分方程。
持續新增消費會發生什麼事:每期沖掉的本金只有前期未清償的5% 加上當期消費的10%,所以每月固定新增 M 元消費時,餘額會朝 0.9M ÷ 5% = 18M 這個水位收斂——起始餘額低於這個水位就一路上升,高於它則一路下降卻永遠停在那裡。兩種情況本頁都直接標示「還不完」,不會硬算出一個好看的月數。預設情境是「不再新增消費」(每月新增消費 0 元),這是「現在開始只想把卡債清乾淨」最常見的問法。
利率上限(年利率 15%)與最低應繳組成比例(10%/5%)皆為金管會與銀行法明文規定;日利率除數 365 為觀察多家銀行官網一致採用歸納出的實務標準,非法規逐字明文除數。各銀行現行循環利率區間會隨基準利率調整,本頁下方表格僅供參考,不做即時比價工具,實際利率請以你的信用卡對帳單或發卡銀行最新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與依據
- 銀行法第 47-1 條第 2 項(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 15%)
- 金管會 103 年 5 月 23 日金管銀票字第 10340001781 號令(104 年 7 月 1 日生效):最低應繳=當期一般消費 10%+預借現金及前期未清償帳款 5%+循環信用利息及各項費用等
- 帳齡結轉(10% → 5%):最低應繳的 10% 只適用「當期」一般消費:當期沒繳完的部分,次期起即屬「前期未清償帳款」,比例降為 5%。兩塊是分別計算後相加,不是二選一。(2026-08-27 查證)
- 日利率換算: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僅規定「按日計算」,未逐字明文除數;365 為觀察多家銀行官網公告一致採用之實務標準(非法規逐字明文)
-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計息本金=未清償餘額、還款抵沖順序)
- 還款抵沖順序(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逐字條文):已付款項應依序抵沖:當期帳款中之費用 → 利息 → 前期剩餘未付款項 → 新增當期帳款之本金,並就抵沖後之帳款餘額計付循環信用利息。
- 國泰世華銀行循環利率公告(104.9.1(基準日未變))
- 玉山銀行循環利率公告(2015/09/01)
- 中國信託銀行循環利率公告(依 2、5、8、11 月 23 日調整)
- 台新銀行循環利率公告(115/1/2)
- 台北富邦銀行循環利率公告(115.7.1)
- 兆豐銀行循環利率公告(—)
最後核對日期:2026-07-27
常見問題
循環信用是不是「一動用就全部消費都要計息」?
不是,這是坊間常見誤解。官方規則(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明文計息本金=「未清償部分」,不是當期消費全額;且不得記載事項第四點明確禁止「將當期消費帳款計入當期本金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但因為有法定還款抵沖順序(已付款項先抵當期費用、利息、前期未付款項,最後才輪到當期新增消費本金),只要當期沒有全額繳清、只繳最低應繳,繳的錢幾乎都被拿去沖抵舊帳款和利息,新增消費本金幾乎沒被沖到——實務效果因此很接近「全額計息」,但法律機制是「未清償餘額計息+抵沖順序」,不是「消費金額計息」,兩者算出來的金額只有在「當期有實際部分繳款超過最低應繳」時才會出現差異。
最低應繳金額怎麼算?
依金管會 103 年 5 月 23 日金管銀票字第 10340001781 號令(104 年 7 月 1 日生效):最低應繳金額=當期一般消費的 10% + 預借現金及前期未清償帳款的 5% + 當期應付分期本息 + 循環信用利息及各項費用等組成。兩個比例是「分別對不同帳齡的錢」計算、再相加,不是二選一:當期刷的錢這一期算 10%,沒繳完的部分下一期就變成「前期未清償帳款」,比例降到 5%。本頁每期都做這個結轉,並把兩塊金額分欄列在下方明細裡,你可以逐期對照自己的帳單。
循環利率最高可以收到幾%?
依銀行法第 47-1 條第 2 項,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 15%。各銀行實際利率會依你的信用評分、往來狀況分級收取,本頁下方列出 6 家主要銀行現行公告利率區間(查證日 2026-07-27),僅供參考,實際利率請以你的信用卡對帳單或發卡銀行公告為準。
預借現金跟一般刷卡消費計息方式一樣嗎?
不一樣,預借現金沒有免息期。一般消費至少有到繳款截止日的免息期(若當期全額繳清就不計息);預借現金從入帳日起就開始計息,且另外收一筆一次性手續費(比例與定額各行自訂,查無官方統一標準,常見約 2.5%~3.5%+新臺幣 100~150 元)。本頁的模擬以你輸入的未清償餘額為準,未拆分兩種資金來源各自的入帳日與免息期,若要精確拆分請自行加總後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