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搬出去租房,要先搞懂哪些事?
第一次租房,沒人教你押金最多收多少、哪些條款房東不能寫、補貼怎麼申請、電費怎麼收才合理。這頁依官方資料整理成 9 步,附出處與查證日。
先記住這五件事:押金最多二個月租金總額(條例第 7 條)。租賃期間,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範本第四點)。新簽約、由房東代收電費時,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申請租金補貼不需要房東同意。房租可以列所得稅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最高 180,000 元,要先減掉領到的政府補助。
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金補貼問與答(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證日 2026-10-14。
最容易搞混的兩個上限:押金和電費
押金:上限是 2 個月租金總額,條文寫「不得逾」,剛好 2 個月沒有超過,多於 2 個月才超過。電費:上限不是固定的每度金額,而是你租屋處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適用條件見步驟⑤。官方沒有公告全國統一的每度上限。
① 先算自己租不租得起
本站查過租金補貼問與答與專區、地政司租賃條例專區與租金統計、內政部統計處與房價負擔能力新聞稿,這些來源裡沒有找到「房租不該超過收入幾成」的標準;查到的負擔指標是買房用的「房貸負擔率」,不能套在租金上。坊間說的「房租不要超過月收入三分之一」是非官方說法,本站不當標準。「這間房我租得起嗎?」輸入收入、房租與各項支出,算出房租負擔率、每月剩餘與搬家初期成本;上限由你自己設,沒設就不判定租得起或租不起。
官方租金統計的樣本只有 115 年 3 月底領補貼的租約,不代表整個市場,本站不引用行情數字。 地政司:租金統計
② 看房:先查三件事
第一,房子有沒有房屋稅籍、有沒有保存登記:想申請租金補貼,房屋須具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第二,出租人是不是屋主:契約規定房東簽約時要出示有權出租的證明文件和身分證件。第三,契約附件一的現況確認書有違建、滲漏水、輻射屋與海砂屋檢測、消防設施等勾選項,逐項勾。審閱期至少 3 日(第一點),不要當場簽。
這一步沒有站上工具。 行政院:定型化契約
③ 契約核對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現行版本是 114 年 4 月 18 日公告。依消保法第 17 條,應記載事項沒寫進契約也算契約內容,違反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無效;條例第 5 條規定房東房客視為有消費關係。對照:租賃期間至少 30 日;押金最高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但條例第 4 條列有不適用本條例的情形:供休閒或旅遊為目的、由政府或其設立之專責法人或機構經營管理、由合作社經營管理、租賃期間未達 30 日,屬不屬於這些要依契約與法規確認。不得記載事項共 10 點,最相關的三點是: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第三點)、不得遷入戶籍(第四點)、不得申請租金補貼(第十點)。寫了也無效,可向縣市政府申訴;限期改正仍不改,處 30,000 至 300,000 元罰鍰,再次不改處 50,000 至 500,000 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消保法第 56 條之 1)。
這一步沒有站上工具。 官方 PDF:全文
④ 提前搬走與修繕
契約實際條款以範本為主,條例是底線,款數不同,見下表。提前搬走先看範本第十四點的勾選:雙方「得」或「不得」任意終止。勾「得」,至少終止前 1 個月通知,沒先通知要賠最高不得超過 1 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可由押金抵充。勾「不得」,代表除範本第十七、十八點的法定情形外,雙方都不能任意提前終止。範本第十八點另列 5 種房客可提前終止、房東不得要求賠償的情形:住宅不合居住且催告後不修;非你的原因而一部滅失,致餘部不能達租賃目的;有危及你或同居人安全或健康的瑕疵(範本原文續寫「承租人於簽約時已明知該瑕疵或拋棄終止租約權利者,亦同」);因疾病、意外需長期療養;第三人主張權利致無法居住。要在終止前 30 日附事證書面通知;其中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若情況危急,得不先期通知。條例第 11 條只列 4 款,沒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修繕:損壞由房東修繕(另有約定、習慣或可歸責於你者除外),催告後仍不修,你可自行修繕並請求償還或扣租金;由你負責的項目須簽約前說明並經你確認,否則由房東負責。
這一步沒有站上工具。 官方 PDF:第十四、十七、十八點
⑤ 水電怎麼算:看電費單
電費新制自 113 年 7 月 15 日起,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適用,舊約不溯及既往,雙方同意仍可約定適用。房東代收電費時:按度數計費,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不按度數計費,每期總額不得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屋外公共設施(電梯、樓梯間)電費,房東沒向台電申辦分攤併入你的電費單,就不得額外收取。若不是直接照「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收,官方說要另約定短收或溢收怎麼處理,例如先預收、定期依電費單結算多退少補。不適用新制:店鋪、工廠等營業用租約,以及約定由你自己拿台電電費單去繳的。分租套(雅)房的屋內公用電已含在電費單裡,可協議分攤。房東應提供電費資訊,你也可向台電申辦查詢。
「電費試算」依台電住宅用電累進費率(114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版本)估算,那是台電對用戶的收費,不是房東可收的上限。 地政司:電費新制 QA
⑥ 租金補貼(115 年度):資格與申請
申請租金補貼不需要房東同意,戶籍也不一定要在租屋處,但申請人要在國內設有戶籍。115 年度受理期間是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線上申請到 1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5 點止,採隨到隨辦,案件送出的日期就是申請日。起租日有兩個限制:申請日已起租或 60 日內起租,且起租日不得超過計畫年度(115 年度)。依這個條件,起租日若落在 116 年,可能不符合本年度申請,請向受理單位確認。基本條件:成年(未成年有特例);家庭成員都沒有自有房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 3 倍(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的家庭為 3.5 倍,金額見下表);申請時家庭成員都沒接受政府其他住宅協助(有例外)。所得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6 月 30 日申請看 113 年度,115 年 7 月 1 日起看 114 年度。官方「財產限制」只列無自有房屋,沒列存款金額;作業規定本文頁面無法載入、未能驗證,請以國土管理署公告為準。房屋要有稅籍且已保存登記,租約要是定期租賃契約,出租人不能是你的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每月租金不得超過上限(臺北市 55,000 元;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45,000 元;臺南市、高雄市 40,000 元;其餘縣(市) 39,000 元)。合租同一份租約也能申請,須寫明各自負擔的租金,否則推定均等。要附租約和戶名帳號證明。縣市政府審查,資料不全通知 7 日內補正,3 個月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延長)。租約消滅後 3 個月內要補新租約,否則可能停止補貼並追繳。
諮詢專線 (02)7729-8003(國土管理署);審查進度與補件洽租賃地縣市政府。 不動產資訊平台:租金補貼專區
⑦ 補貼領多少
補貼以實際租金核計,每戶每月有上限,官方說明最高 2,000 元至 8,000 元,符合加碼身分者(單身青年、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弱勢、社會弱勢)另有加碼,同時符合多種時官方明定擇高補貼,不是相加或相乘。分區金額表很寬,這裡不重貼,請用租金補貼計算機估算;它不檢查所得、房屋和租金上限,也不是核定結果。房東這一邊:承租人申請通過後,房東經地方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可享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5,000 元免稅等優惠,但官方沒說房東一定同意出租。
⑧ 房租報稅與遷戶籍
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房屋租金支出是「特別扣除額」,不是列舉扣除額,用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申報,符合要件者都可以扣。可扣的是實際支付的租金減掉接受政府補助的部分,所以領了租金補貼,要先減掉全年領到的金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最高 180,000 元。條件:你、配偶和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租屋自住,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財政部說明這些人租屋期間在境內有房屋,或有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者,就不能扣,財政部令釋所列特定情形可視為非自有房屋,請洽國稅局確認。排富:扣除後適用稅率在 20% 以上、選擇股利按 28% 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金額(114 年度為 750 萬元),都不適用。每年 5 月 1 日至 31 日申報上一年度所得,例如 115 年付的租金,116 年 5 月申報時才能列報。要附租約、付款證明影本(收據、轉帳明細或匯款證明),以及承租地址的戶籍登記證明或自住切結書(二擇一)。站上「綜合所得稅試算」沒有房租特別扣除額的欄位,算不到這一項。遷戶籍:契約不能禁止你遷入;房東不同意時,內政部 111 年說明可檢具身分證、遷出地戶口名簿與居住證明文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經查實後辦理,非保證。
⑨ 退租、押金與糾紛
退租時雙方要共同點交屋況及附屬設備;一方不到場,經催告仍不到場,視為完成點交(條例第 12 條)。點交後的遺留物,經房東催告仍不取回,視為拋棄所有權。押金:租賃關係消滅、你返還住宅並清償租賃債務時,房東就該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返還剩餘(條例第 7 條第 2 項;範本第五點寫「返還租賃住宅時」)。範本第五點可抵充的有損壞賠償、違約金、欠繳的租金與費用、遺留物處理費用。條例與範本都沒另訂「幾日內」的天數,結論是你交還房子時就該退。糾紛管道(政府與法扶):一、向縣市政府申請調處,免繳調處費用(條例第 16 條)。二、先向房東申訴,房東應於申訴之日起 15 日內妥適處理;未獲處理可向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或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消保法第 43、44 條),消費者服務專線 1950。三、法律扶助基金會(內政部委託):房客可免費電話諮詢 412-8518 轉 2 再轉 6(手機加 02),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至 12:30、下午 1:30 至 5:00,每通 20 分鐘。租屋法律訴訟扶助自 114 年 9 月 30 日開辦,須提出 2 年內核發的租金補貼核定函影本,另需租約與調解或調處不成立等證明,專線 412-8518(手機加 02,接通後轉 3 洽就近分會)。電話出自地政司 114 年 4 月 25 日公布資料,未逐一撥打驗證,以官方公告為準。
這一步沒有站上工具。 地政司:免費租屋法律訴訟扶助
把這份流程帶走
勾掉做完的步驟,就可以列印成紙本。 這些內容只留在你自己的瀏覽器,不會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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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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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表
提前終止租約:範本和條例
| 依據 | 房客可終止 | 房東可終止 |
|---|---|---|
| 契約範本 | 5 款 | 10 款 |
| 租賃條例 | 4 款 | 5 款 |
房客看範本第十八點、條例第 11 條;房東看範本第十七點、條例第 10 條。
租金補貼:每人每月所得基準(115 年度)
| 租屋地點 | 3 倍低於 | 3.5 倍低於 |
|---|---|---|
| 臺北市 | 61,137 元 | 71,327 元 |
| 新北市 | 50,700 元 | 59,150 元 |
| 桃園市 | 50,304 元 | 58,688 元 |
| 臺中市 | 48,231 元 | 56,270 元 |
| 臺南市 | 46,545 元 | 54,303 元 |
| 高雄市 | 48,120 元 | 56,140 元 |
| 金門縣、連江縣 | 43,023 元 | 50,194 元 |
| 其餘縣(市) | 46,545 元 | 54,303 元 |
來源:申請條件頁。
本頁為資訊整理,依 2026-10-14 查到的官方資料撰寫,不是法律意見。寫「沒有公告」「沒有找到」,只代表本站查過的來源。租賃條例的修法仍在規劃,現行條文修正日為 2023-02-08,本頁依現行條文寫。補貼與電價每年更新,請再確認。
資料來源與依據
-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2023-02-08)
- 消費者保護法(2015-06-17)
- 行政院: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025-04-18)
- 內政部:租屋電費新制正式上路(113 年)(2024-07-14)
- 地政司:租屋電費新制 QA(房東篇)(2024-08-06)
- 內政部:租賃條例修法說明(115 年)(2026-04-17)
- 不動產資訊平台:租金補貼專區(頁面未標日期)
- 租金補貼問與答(115 年度)(頁面未標日期)
- 租金補貼申請條件與所得財產限制(頁面未標日期)
- 所得稅法第 17 條(2026-09-11 修正公布、自 2026-01-01 施行;已核對修正後現行條文)
- 財政部國稅問與答 1210(2026-04-10)
- 戶政司:租屋族入籍說明(111 年)(發布 2022-07-13)
- 地政司:租屋糾紛電話法律諮詢(公告 2024-08-01)
- 地政司:免費租屋法律訴訟扶助(公告 2025-09-26)
- 地政司:租屋糾紛諮詢專線資訊(114 年 4 月 25 日)
- 地政司:115 年上半年租金統計(發布 2026-08-13)
最後核對日期:2026-10-14
常見問題
押金最多可以收幾個月?什麼時候退?
最多 2 個月租金總額,條例第 7 條寫「不得逾」(第 4 條列的不適用情形除外)。你返還住宅並清償債務時,房東就該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返還剩餘,也就是交還房子時就該退。條文與範本都沒另訂「幾日內」的天數。
想提前搬走要付違約金嗎?最多多少?
看契約第十四點勾「得」或「不得」任意終止。勾「得」,至少終止前 1 個月通知,沒先通知要賠最高不得超過 1 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勾「不得」,除法定提前終止情形外雙方都不能任意提前終止,範本沒有給違約金數字或上限,但沒有數字不等於沒有責任,簽約前問清楚並寫進契約。
房東不讓我遷戶籍、報稅或申請租金補貼,有效嗎?
無效。這三項都在不得記載事項裡,可向縣市政府申訴,限期改正仍不改會被處罰鍰。
租金補貼需要房東同意嗎?現在還能申請嗎?
不需要房東同意。115 年度受理到 1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5 點止,隨到隨辦。起租日不得超過計畫年度,起租日若落在 116 年,可能不符合本年度申請,請向受理單位確認。
房東向我收的電費,每度可以收多少?
沒有全國統一的每度金額。113 年 7 月 15 日起新簽約、房東代收、按度數計費時,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舊約與你自己拿電費單去繳的,不適用。
房租可以抵稅嗎?領了租金補貼還能扣嗎?
可以,是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最高 180,000 元。領了租金補貼,要先從實際付的租金扣掉領到的金額,再與上限比,取小者。
房租占薪水幾成才合理?
本站查過的官方來源裡沒有找到標準,不代表其他官方文件一定沒有。坊間的「三分之一」是非官方說法。